各区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高等院校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根据《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深化首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北京市总工会劳动和技能竞赛规划(2021-2025年)》工作安排和《关于举办北京市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有关要求,统筹做好2024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相关赛事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作用,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保障,将举办2024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现将大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积极落实大赛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大赛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北京市总工会
2024年5月6日
2024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工作方案
一、大赛名称
大赛主名称:2024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各竞赛项目可在主名称下设立二级独立名称。
竞赛项目列入北京市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的相关竞赛项目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组织工作
(一)工作原则
大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北京市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京人社能字〔2024〕5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各项目决赛组委会
成立2024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活动项目征集、申报和遴选,制定大赛整体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大赛项目工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技术服务部(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协调沟通、仲裁和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组织实施
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各项目赛务指导和大赛督导等工作,组织赛务人员、裁判员培训。
本次大赛实行决赛组委会负责制。大赛各项目承办单位须在大赛组委会统一协调和指导下,成立决赛组委会、自筹办赛经费、合理安排大赛规模、制定大赛计划和实施方案,统筹管理各阶段大赛工作。决赛组委会负责组建大赛专家组制定大赛技术纲要和大赛试题,各竞赛项目不同级别参赛人数应在30人以上,晋级比例应在30%(含)以内,按照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级别依次进行大赛工作。
各项目初赛、复赛、决赛组委会组成原则及相关要求如下:
1.初赛组委会组成原则
(1)初赛由各企业、事业单位、院校和大赛各项目承办单位指定部门,分别组成若干初赛组委会,协同完成初赛阶段工作任务。
(2)各初赛组委会负责本系统参赛人员的初赛工作,行业系统以外各类人员,由决赛组委会统一协调组织初赛工作。各初赛组委会在决赛组委会统一安排下,结合自身办赛情况开展赛前培训活动,形式不限。
2.复赛组委会组成原则
(1)复赛由市属各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含中央在京企业集团)和大赛各项目承办单位指定部门,分别组成若干复赛组委会,协同完成复赛阶段工作任务。
(2)各复赛组委会负责本系统参赛人员的复赛工作,行业系统以外各类人员,由决赛组委会统一协调组织复赛工作。各复赛组委会结合大赛工作实际,为参赛选手提供赛前培训,形式不限。
3.决赛组委会组成原则
(1)决赛组委会设在大赛各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决赛阶段工作任务。
(2)决赛组委会结合大赛工作实际,为参赛选手提供赛前培训,形式不限。
4.各级组委会需加强大赛活动的宣传工作,初赛、复赛组委会须及时向对应的决赛组委会上报大赛活动信息。
5.各级组委会应依托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积极搭载大赛活动、技能培训等服务项目。
(四)大赛方式
1.常规方式
各级大赛均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比赛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不超过30%。按总成绩排名,不设并列名次,总成绩相同者,技能操作比赛成绩高者,排名优先。评定成绩一次有效,不予补考。
2.创新方式
鼓励各项目承办单位创新方式,围绕技术攻关、工艺改进、技术革新等主题活动开展大赛工作。
三、大赛安排
(一)时间安排
各级组委会须参照《2024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时间进度安排》(附件1)推进大赛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大赛项目
1.2024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活动共设置大赛项目30项(附件2),均为个人项目(含取证项目10项),其中28项纳入北京市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警用摩托车驾驶技能竞赛、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未纳入)。
2.鼓励有条件的各级组委会在大赛各阶段创新方式方法办赛,比赛创新方案须提前报大赛组委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3.各级组委会根据相应大赛项目参赛人员规模要求,积极协调、整合,开展大赛活动。
(三)报名人员
参赛选手应为16周岁以上(2008年1月1日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且在本市学习或工作满1年以上人员。
(四)报名方式
大赛报名工作须登录“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网站”完成。
报名网址:dasai.bjjsyc.org.cn/
联 系 人:孟 旭、刘劲辉
联系电话:010-83570394、83570396
传 真:010-83570898
(五)参赛流程
初赛:纳入取证职业(工种)的大赛项目,初赛人员须登录“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网站”通过“竞赛登录入口—取证职业登录—网上报名”链接至“北京市技能人才评价网上服务平台”。非取证职业(工种)的大赛项目的初赛人员根据大赛组委会及各项目决赛组委会公布的方式进行报名并参加初赛。具备组织初赛条件的单位可向大赛组委会申请成立初赛组委会。
复赛:纳入取证职业(工种)的大赛项目的复赛人员按照各赛项实际情况进行比赛。非取证职业(工种)的大赛项目的复赛人员须登录“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网站”通过“竞赛登录入口—不取证职业登录”进行注册,参赛登记分为个人注册和单位注册。具备组织复赛条件的单位可向大赛组委会申请成立复赛组委会。
决赛:决赛组委会按照晋级比例30%(含)以内的原则确定决赛选手,原则上决赛参赛人数应在30人以上。
四、技术工作标准
已有国家职业标准的项目比赛,初赛、复赛、决赛原则上分别按照不低于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三级、二级的标准和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试题编制的有关要求准备试题并实施大赛。其他项目比赛由各决赛组委会负责组建大赛专家组,制定大赛技术纲要并完成大赛各阶段命题工作,报送大赛组委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办赛。
五、奖励措施
(一)2024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竞赛项目奖励
1.决赛前十名个人选手且持有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的工会会员,将获得北京市总工会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资助,第一名个人选手2000元,第二名至第十名个人选手1000元。其他人员建议相关单位参照此标准执行奖励。
2.各竞赛项目决赛前十名个人选手直接纳入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技能人才库,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免费参加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举办的相关技能培训活动。
3.2024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对大赛组织工作和承办、协办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授予荣誉。
4.建议各竞赛项目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现金、物质奖励、免费培训等激励措施。鼓励各选手派出单位结合选手日常表现和贡献,给予工资晋级和相关福利待遇。
5.纳入取证职业(工种)的大赛项目,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的通知》(京职技鉴发〔2023〕1号),按照总成绩排名,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比赛成绩均合格者,由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北京市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竞赛项目奖励
在享受以上奖励政策基础上,按照相同奖励不重复原则,依据《关于举办北京市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京人社能字〔2024〕50号)执行。
六、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大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创新理念融入到大赛活动中,将大赛活动作为加强首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作为培育大国工匠和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各单位要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赛事活动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规划大赛活动、细化完善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大赛质量,打造大赛品牌。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各单位要加强大赛宣传,提高宣传质量。广泛宣传技能大赛及技能人才培养的各项政策措施,深入挖掘优秀技能人才和大赛选手成长成才、奋发向上、无私奉献的故事和案例,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动员职工学技术、练技能、比本领,深入开展各类岗位练兵、技能培训、师徒帮教等技能素质提升活动,推动完善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大军。
附件1:2024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时间进度安排.docx
附件2:2024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竞赛项目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