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总工会会计核算中心现计划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会计核算或出纳岗位,需求岗位详见附件1,计划招聘1人。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五)年龄40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六)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开始日至4月30日。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报名人员填写附件2《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将电子简历和报名表发至junzhongfeng@qq.com,邮件名为“应聘岗位+专业方向+姓名”。
(二)测评
1.测评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过资格复审的,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的人选。报名人数不足1:3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2.测评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测评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3.测评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阅档
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档案查阅,如拟聘用人选体检或档案中存在不适宜聘用的问题,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阅档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和阅档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在本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劳动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办公地点
以上岗位工作地点为北京市职工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虎坊路13号),或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到北京市行政副中心(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
咨询电话:13301165336(袁老师)
北京市总工会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