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总工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区科委,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高等院校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职工发展规划》要求,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提升全市职工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水平,进一步推动全市企事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北京市总工会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决定继续开展2019年度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评选、认定暨首都职工自主创新成果评选、推广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
(一)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
1.申报条件
(1)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
各区、局、集团(总公司)级职工创新工作室,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报参评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
①职工创新工作室于2018年12月31日前创建完成,具有完整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围绕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技能人才培养和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科技创新、文化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等活动。
②职工创新工作室领军人应是在技术技能等方面有专长,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工作经验和创新能力的劳模或高技能人才。
③职工创新工作室的人数应不少于5人,基础条件较好的工作室可适当增加人数,成员主要为相关的技术技能人才。
④职工创新工作室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设备设施用于开展创新活动,工作室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同时,有保障创新活动正常开展的工作经费。
⑤积极开展创新活动。技术攻关型创新工作室每年产生至少1-2项创新成果并应用于本单位的生产实际;窗口服务型和技能传授型创新工作室每3年产生至少1项创新成果并应用于本单位工作实际。同时,带动职工积极参与创新活动,在为企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方面成果明显。
⑥创新工作室针对企业生产中的难题,有正在进行技术攻关或创新成果推广应用的项目。
(2)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
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认定期满1年且助推项目完成结题验收,可申报参评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
2.申报要求
认真填报下列表格并提供反映工作室近年来工作内容和成绩的相关资料(包括图片、文字、视频等)。
(1)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汇总表(附件1);
(2)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
(3)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创新项目申报表(附件3)。
(二)首都职工自主创新成果
1.申报条件
各单位在围绕北京“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疏解非首都功能和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且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技术成果整体应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具有先进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
(2)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技术创新;
(3)显著提高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的重大技术改造;
(4)为促进职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而研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新操作方法;
(5)产生重大影响或发挥重要作用的关键技术突破;
(6)国外先进技术国产化的研发;
(7)在高技能人才建设、技能培训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项目。
凡涉及国家机密、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成果,政府投资或企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攻关取得的成果,不在推荐评选之列;已获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成果不参加评选。
2.申报要求
认真填写下列表格资料,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图片、视频、产权专利证明、第三方或鉴定机构评价证明、成果应用证明、研发报告、科技类获奖证书、转让推广价值(效果)、创造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文件、成果完成团队劳模情况证明及职称证明等。同一项目组或完成人申报多个成果,需分别准备申报材料。
(1)首都职工自主创新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4)
(2)首都职工自主创新成果申报表(附件5)
(三)名师带徒
1.申报条件
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联合认定的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领军人担任名师,徒弟由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组成,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确立师徒关系,每位名师可与2-4名徒弟结对。师徒关系要以协议书的形式确定,协议时间至少1年,每年至少进行6次培训、现场指导等活动。
2.申报要求
认真填写《名师带徒申报表》(附件6),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评审认定
(一)北京市总工会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采取材料评审、实地考察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原则上认定不超过80家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评选60项首都职工优秀自主创新成果。
(二)北京市总工会将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采取材料评审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认定100对名师带徒。
三、政策与资金支持
(一)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由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联合授牌。择优评出的以领军人姓名命名的市级示范性创新工作室可获得创新项目助推经费5万元;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可获得创新项目助推经费3万元。
(二)首都职工优秀自主创新成果获得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经费资助,发放标准为:一等奖每项3000元,二等奖每项2000元,三等奖每项1000元。优先推荐参加全国科技活动周暨北京科技周主场展示、全国双创周北京会场主题展等主题展览活动,以及推荐参加中国专利奖、北京发明创新大赛等科技创新评选活动。
(三)名师带徒将获得北京市总工会人才培养经费资助,每对师徒2000元。
四、申报方式
(一)登录北京市总工会网站(www.bjzgh.org)“通知公告”栏,下载申报通知及附件,并按照《申报材料填写说明及提交要求》(附件7)填报。
(二)各推荐单位于2020年2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jscxfwb@163.com),并提供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
实施单位: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
协会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草桥镇国寺191号(3号院内)
联系人:李梦遥
联系电话:87887320 电子邮箱:jscxfwb@163.com
附件:
1.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2.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表
3.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创新项目申报表
4.首都职工自主创新成果申报汇总表
5.首都职工自主创新成果申报表
6.名师带徒申报表
7.申报材料填写说明及提交要求
2019年度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首都职工自主创新成果及名师带徒申报汇总表(详细版)此表只需发送电子版.xlsx
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