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同雨 男,1977年出生,山东冠县人,中共党员,北京市门头沟区科技开发实验基地门头沟区国家生态修复科技综合示范基地主任。2000年至2002年在门头沟区核桃试验站当助理农艺师,2010年到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委农办援疆,2014年任门头沟区科技开发实验基地副主任。先后被授予北京市先进工作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批优秀援疆干部人才等称号,2015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
参加工作多年来,高同雨带领一群年轻的科技人才先后完成了数十个项目的实验设计和实施工作,并结合门头沟区实际组织科研人员向市区两级部门集体申报核桃、京白梨、玫瑰花、节水、生态修复等科研推广项目40多个,涉及项目资金数千万元,为门头沟区的科技推广以及科技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得知自己将被作为援疆农业技术干部选派到和田地区洛浦县工作后,他做通了妻子的工作并立即安顿好刚1岁零2个月的幼子,义无反顾地接受了党和政府的安排,到风沙漫天的和田参与第七批援疆工作。作为一名技术干部他重点做好了两件事情,那就是品种交流和技术服务。3年时间,他通过自己的努力,为洛浦引进植物新品种106个,包括特种蔬菜、玉米、牧草和核桃等几大类。同时,从新疆为门头沟区引种18个,包括雪菊、红花、鹰嘴豆和核桃等。为援疆项目洛浦县农业科技示范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提供合理化建议,为示范园建设免费提供了效果示意图和充满生态、循环和高效理念的规划设计草本。援疆期间,高同雨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被中共洛浦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作为后备干部,在接受区委安排的政治任务过程中,他态度认真端正,工作积极主动。在援疆干部选派工作中积极报名,选上后努力克服家庭困难,认真履职,圆满地完成了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北京市“7·21”特大自然灾害、和田地区“新苗”奖学金等各项捐款捐物活动中,高同雨捐款数千元,并积极参加荣誉骑行、青联志愿活动等各种社会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