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 岳 男,1972年出生,河北人,中共党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处长。1991年至1993年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经济检察处书记员,1993年至1999年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三处书记员,1999年至2006年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侦查一处助理检察员,2006年至2009年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侦查一处检察员,2009年至2010年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副处长,2014年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处长。2010年被评为北京市先进工作者,2015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
经过20多年的历练,秦岳始终保持着扎实细致、锲而不舍的工作作风,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在他所承办的案件中不乏由一纸举报、一条线索入手,最终成功突破的大要案。办案过程中他注意学习各方面的知识,工作有方法、有策略、有技巧,他不仅能对案件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做到心中有数,而且在发现、挖掘案件线索方面有着强烈的敏感性和洞察力。面对疑难复杂案件,每次“山重水复疑无路”时,他总能凭借过硬的侦查技能和娴熟的审讯技巧,最终“柳暗花明又一村”,使案件全面突破。他带领侦查团队主要承办中纪委、高检院和市纪委交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涉及人员级别高、范围广、人数多,案情复杂敏感,社会影响大,审讯取证难度大。作为侦查处处长,在办理案件中,他始终坚持冲锋陷阵在办案一线,做到工作指挥到一线,解决问题到一线,并具体参与到取证、预审工作中。他在工作中始终牢记人民检察官的根本宗旨,清正廉洁,淡泊名利。他一年中有2/3的时间在加班或出差中度过,专案点虽然设在北京,但工作起来连续几个月无法回家,日常工作中十天半个月回不去家也是常事。在他父亲因病去世时,正值反贪局集中上专案,他强忍悲痛,默默办理了父亲的后事,没有惊动任何人。在繁忙紧张的工作中,他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关爱团队发展,带出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反贪侦查龙头队伍,侦查处连续两年荣获政法系统“五好”党支部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