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蔚莉 女,1969年出生,广东人,中共党员,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曾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4次,荣获全国模范法官、中国法官十杰、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北京十大杰出青年、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以及北京市青年五四奖章。2005年被评为北京市先进工作者,2010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
钟蔚莉敬业爱岗讲奉献,善用调解促和谐,以人民满意为最终目标,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她爱岗敬业,一心为民。面对首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她坚持快结案,并让所有审结的案件都成为经得起时间考验的铁案。为此,她多年来宁可自己累十分,不让当事人等一分,用白天的时间开庭,用晚上和节假日时间查阅资料、写判决书,几乎没有休过双休日。自1995年独立办案至2005年12月,她审结案件3500余件,年均结案数多年位于全市商事审判法官前列,最多年结案605件,全部案件涉诉标的总额达15亿元,调解撤诉率达到70%,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起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新时代人民法官形象。她率先垂范,促进和谐。2005年12月调任审监庭担任庭长职务,审监庭是法院的最后一道关口,她深刻地认识到肩上职责的重要性。她率先垂范,带领全庭同志从加强调解和解入手,一方面强化全庭干警的调解意识,邀请上级法院经验丰富的法官进行调解工作培训,另一方面与人大等机构加强沟通,借助第三方力量促进和解,并创新性地将和解理念引入执行异议工作中,先后化解了多起“骨头”案,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在其带领下,朝阳法院审监庭案件的调撤率在全市法院审监系统中名列前茅,并且她还在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上介绍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