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有毅 女,1955年出生,安徽人,民盟盟员,北京市第十二中学校长。1996年后任北京市第十二中学教师、副校长、校长,2003年当选北京市数学会中学委员会副主任,是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常委。2008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10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
李有毅是北京市第十二中学校长,数学特级教师。曾经担任普通班数学老师和班主任的她,以超强的干劲和毅力,在短短两年时间内带领所任教班级的学生取得了高考数学单科成绩和高考总平均分远超实验班的佳绩,创造了普通班数学成绩的最高纪录。她所带的学生在北京市数学竞赛、北京数学知识应用竞赛中屡获一等奖。她自己也荣获了北京市“紫禁杯”优秀班主任一等奖。李有毅深知课程改革成败的关键在教师自身的素养,因此着力提高全体教师驾驭课程的能力,夯实教学过程的5个基本环节,使 “精、实、选、深、多” 课堂教学法和“设问、解问、追问、新问‘四问’教学模式”在十二中得到普及。她着力构建生态智慧课堂,实现学校科技教育、活动课程、形体与艺术、心理教育等课程的全面发展,满足了学生个性发展的要求。在管理工作中,李有毅提出了“四个依靠”的管理特色:靠人格感召人、靠团队凝聚人、靠目标管理人、靠过程服务人。她始终强调“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提出管理求“细”、教学求“实”、检查求“严”、安全求“稳”的四字方针,提出“十要十不要”规范,实现学校发展、师生“双向出人才”的目标和“会通中西、学贯文理、志在振兴中华杰出人才的基础教育”的教育价值追求。李有毅还专注于教学科研,先后在国际数学家大会分论坛和全国中学数学教师论坛等国际论坛和全国课程改革峰会上做专题报告和发言,多篇论文和著作在国家级或市级评选中获奖并发表。她主编的专著《探究·实践》和北京市地方教材《中学形体艺术修养》已公开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