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良玉 男,1972年出生,山东巨野人,中共党员,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海淀分公司总经理助理。1993年参加保安工作,历任保安员、班长、分队长、中队长、大队长、项目经理,2010年任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海淀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北京翠微集团治保会组长。2008年荣获首都劳动奖章,同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10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
在保安工作中,朱良玉时刻以维护首都社会治安秩序为己任,立足本职岗位,苦练打扒技能,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带领保安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428名,被誉为“贼的克星”“首都协警卫士”;扑灭火灾1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他以身作则,在客户安全保卫和辅警工作中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敢于冲锋陷阵,善于攻坚克难,带领保安充分发挥保安处在治安防范第一线的优势,对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了强力打击,取得了丰硕成果,有力维护了客户单位内部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作为保安队伍里的一名中层管理干部,他深深体会到没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较高的文化素质是要落伍的。他利用业余时间发愤自学,先后获得了北京市英语口语初级证书、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本科毕业证书,2006年12月考入北京行政学院在职研究生班,攻读法律专业。同时,他还在《法制日报》《首都公安报》《北京晚报》等新闻媒体上发表文章100余篇。2005年被中国楹联协会吸收为会员。他的家乡地处鲁西南较贫困的农村,家乡修路、建校、一些孩子因贫困辍学,这些都需要钱。他得知情况后,在经济不太宽裕的情况下,从微薄的工资中曾先后拿出5万余元,资助家乡教育事业和失学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