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清华 女,1962年出生,北京人,中共党员,北京市女子监狱分监区长。1985年至1987年任良乡收容所小队长,1987年至2003年历任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小队长、副中队长、分监区长、监区长,2004年后任北京市女子监狱八分监区长。荣立个人一等功,2002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5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
2000年11月,黄清华在未成年犯管教所任九分监区分监区长时,第一次接到了改造“法轮功”罪犯的任务。当时,转化“法轮功”罪犯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她便开始挑灯夜读,了解“法轮功”的思想来源,熟悉经文内容和相关宗教知识,以便有理有据、有针对性地驳斥她们的谬论。在此基础上,她开始找“法轮功”罪犯谈话。从宗教到社会科学、从法律到亲情、从道德到危害,进行了耐心而细致的疏导。终于,第一名“法轮功”罪犯写出了“悔罪书”。“每名女犯都有罪恶的一面,同时又有其可怜的一面。要想转化她们,首先要了解她们。只有了解了她们,才能有针对性地改造她们”,这是她在转化“法轮功”罪犯时得出的一条经验。因此在工作中,她要求每名干警都必须熟记所管罪犯的犯罪事实、刑期、背景、家庭成员等一系列相关情况,并给予关怀和爱护,最终让她们重新做人。为了让每位罪犯早日改邪归正与家人团聚,她平均每周要工作100个小时以上,放弃了节假日与丈夫、孩子、老人团聚的机会。长期从事管教工作的辛劳使她患有腰椎疾病,经常疼得直不起腰来,但当其他同志有困难不能值班时,她总是主动留下顶班。同时,她还挤出时间调查研究,写出《浅谈女子监区同性恋现象的预防与矫治对策》《转化工作是由浅入深不断解开思想症结的过程》《浅谈对重点女犯实施个别教育的几点体会》有理论有实践的论文,对一线干警的实际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和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