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鹏涛 男,回族,1968年出生,北京人,中共党员,北京市团河劳动教养所所长。1987年至2000年在北京市良乡监狱任小队长、副中队长、指导员、副监狱长,2000年至2003年任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副处长、党委书记、处长,2003年后任北京市团河劳教所党委书记、所长。2001年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北京市政法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2005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
从做管教员开始,刘鹏涛就非常注重学习掌握管教制度和业务知识,在单位的管教业务技能比武中一直就是佼佼者。也因此,他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担任了中队长职务,26岁时就被任命为副处职领导。团河劳教所30岁以下的干警接近全所干警人数的60%,不断丰富管教经验、提高业务技能是队伍建设的一个重点。为适应创办劳教特色和提高教育挽救质量的需要,他以提高专业知识技能为培训重点,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将培训效果与上岗资格、年终考核挂钩,增强干警的综合素质。同时对选人用人机制进行有益的探索和尝试,2004年的竞争上岗工作改变了以往仅凭一张试卷、一次答辩就决定命运的方式,增设了队列指挥、清身清所、案卷办理、个别谈话、组织班会、所情分析等6个科目。通过不同环节、不同角度的综合考核,全面、客观、科学地对干警进行综合评定,既选拔出了更适合工作岗位的优秀人才,又规范统一了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他牵头建立了所管安全长效机制,完善了处置劳教人员逃跑、骚乱、集体食物中毒等12种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战模拟演练;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积极推进封闭式、半开放式、开放式3种管理模式,建立了全局第一个所外试工基地,走在全局乃至全国的前列;在教育转化“法轮功”劳教人员工作中,他创造性地采取了“分散攻坚,管转结合”“优势攻坚,以管促转”“合力攻坚,扩大战果”等策略,在短短两个月内转化32名顽固人员,赢得了全年新收人员无沉淀、全年教育转化率96.8%的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