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瑞福 男,回族,1952年出生,北京人,中共党员,北京星光影视设备集团公司总经理。1979年至1988年任北京星光照相器材厂厂长,1988年至1993年任北京市大兴星光影视器材设备厂厂长,1993年至2002年任北京星光影视设备集团公司总经理。1995年被评为北京市劳动模范,2000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
星光影视的前身是北京星光影视设备器材厂,成立于1979年,曾是大兴区西红门镇原第九村(现为星光社区)的村办企业,最初生产照相器材。在发展过程中,陈瑞福通过实施人才兴企、技术创新的发展战略,使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专业水平引领行业,奠定了在国内影视照明行业的卓然地位,也成为当地乡镇企业的典范。星光以影视照明专业灯光为起点,拓展产业链,从演播室灯光设备,到视频音频设备、数字电视转播等,从而形成了国内专业性强、标准化程度高、配套齐全的专业设备配套基地。陈瑞福带领星光公司从产品开发、产业拓展、管理体制、发展机制等方面不断探索,开拓创新,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使企业的经济效益连年递增,周边辐射效应日益提升,星光公司给当地农民带来了各类就业岗位,解决大兴区当地劳动力就业400多人次。他带领当地人走出一条创业促就业、就业带增收的农村经济发展道路。星光的职工大部分来自于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星光社区(原西红门九村和五村合并)。由于西红门地区位于五环内的城乡接合部,土地大部分被开发利用,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为保障村民利益,原任星光社区党支部书记的陈瑞福经过分析研究,认为只有使农民拥有的土地保值增值,才能保障农民的收益;只有村集体规模化经营土地,才能使土地创造价值,增加收益;只有企业和社区管理两权分开,企业发展经济的带动作用才能更好地体现。星光社区从1999年开始对农业占地按照人头进行确权,实现了地权变股权、村民变股东的改革。实施后每年土地收益日益提高,良好的经营机制使农民在工业化进程中得到了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