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英 女,1948年出生,北京人,中共党员,北京市密云县新城子镇曹家路村党支部书记。1972年任密云县新城子镇曹家路村团支部书记,1975年至1994年历任曹家路村妇联主任、党支部委员、副书记,1994年任曹家路村党支部书记。1990年荣获北京市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00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
作为曹家路村19任党支部书记中唯一的女支书,李桂英上任后,仅用了3年的时间,就让村民们看上了清晰的有线电视,喝上了甘甜的自来水,用上了电话,还完成了村里低压整改,使电费从每度1.2元下降到0.4元。她为村民办的这些事,都是手背朝下向领导找来的钱。她明白:靠别人“输血”,只能救急救不了穷,要想真正改变面貌,得自己“造血”。曹家路村位于雾灵山脚下,她认识到旅游是朝阳产业,是“无烟工厂”,于是提出租山搞旅游的主张,在统一了支委会和全体党员思想后,她先后9次到河北省兴隆县,找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协商租雾灵山南峪沟搞开发旅游事宜。终于,管委会领导被她的真诚所感动,将她开发旅游的设想上报河北省林业厅获得批准后,与曹家路村合作开发龙潭景区。为了开发景区,李桂英带头拿出全部积蓄,与村民共同集资24万元,大暑天带着村民修路、架桥大干了40多天。雾灵山龙潭景区营业后,她带着村民到遥桥峪民俗村参观学习,当年就有50多户办起了民俗旅店。村民积极开办旅游,使家产变资产,小院变旅店,农副产品变成了商品。村民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改变,村容村貌也变得整洁,过去街头闲逛打牌的人也捧起了书本,学旅游、学烹饪、学外语,一门心思开好店,挣钱致富。果园、菜园,也都变成了采摘园。她一边动员群众围绕旅游搞生产,办民俗旅店,一边又请专家为曹家路村编制了“名山名景带民俗”的旅游开发规划。还在网上宣传龙潭景区,开展网上经营。不到一年,全村向旅游业投入500万元,农民成了投资的主体。1999年景区半年门票收入就达30万元,全村旅游综合收入达300万元,有的村民6个月赚了三四万元,一业带动百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