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春 男,1954年出生,北京密云人,中共党员,北京市密云县水电技术管理服务站站长、主任、高级工程师。1977年至1995年在北京市密云县水利局工作,1996年在北京市密云县水电技术管理服务站任站长、主任。1997年荣获密云县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同年荣获北京市水电系统科技进步奖,1999年荣获全国水电系统先进个人称号,2000年被评为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同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
刘振春自大学毕业,一直从事小水电的规划、设计、管理工作。他在小水电的建设、运行、发展中建立了一套科学的管理办法,在人才培训、科学研究、生产效益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20世纪80年代,他刻苦自学小水电专业知识,全县25座小水电站,由他独立进行规划、设计并参与施工的有11座。针对小水电运行的特点,他亲自编写制定了《运行规程》等8项规章制度,被政府采纳并以规章形式下发到各水电站,比较规范地促进了小水电的管理和发展。他积极开展科学研究,进行水电技术改造。1991年以后,他亲手规划、设计、指导了“转明山电站半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小水电机组半自动刹车系统试验”“遥桥峪水库电站自备电源系统”“暖泉会电站的励磁系统技术改造”“引清电站甩电抗组器励磁方式技术改造”等技术改造工程10余项,并独立处理各类事故1100多次,创造社会、经济效益达2000多万元。同时保证密云县小水电设备完好率始终在98%以上,名列北京市同行业第一。1995年以后,刘振春靠自己的技术专长,带领水电技术管理服务站的全体同志,在抓好小水电管理的同时,积极开展对外服务创收。他们从零散活干起,还自行设计、制造低压电容柜销售给工矿企业。由于他们做活工期短、质量高、费用低,受到客户好评,同时也打开了社会这个市场。仅1999年全站就承接社会工程18项,创造经济效益300多万元,全站职工平均工资达到1.7万元。有了较好的经济基础,水电技术管理服务站还为全县小水电事业的发展提供资金153.7万元,从而及时、有效地保证了各水电站设备的检修、大修和技术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