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翠清 女,1964年出生,北京昌平人,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兴隆口村农民。1982年至1983年在昌平县桃洼石粉厂工作,1983年至1984年在昌平县南口镇兴隆口村任妇联主任,1984年至1991年在昌平县花塔福利日化厂工作,1991年至1992年在昌平县花塔纸箱厂工作,从1992年开始在家搞个体养殖。1998年被评为北京市科技致富女状元,1999年被评为全国双学双比活动先进女能手,2000年被评为北京市劳动模范,同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
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兴隆口村,山青水绿,民居古朴,风景十分优美,但也十分贫困。1996年,马翠清在各级领导的支持下,依靠科技,通过大胆尝试,开始了七彩山鸡的养殖事业,后来又开始饲养珍珠鸡和白条鸡。仅用3年时间,就建成鸡场6000平方米,固定资产近10万元,年出售商品鸡4000只,出售雏鸡4000只,实现年纯收入4万元,并建成了集孵化、育雏、种鸡、养殖、加工和销售于一体的南口顺发养殖场。马翠清自己富裕之后,不忘本村及邻村还不富裕的众乡亲。她积极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出资金、建鸡舍、传授技术,在她的帮助下,附近地区的山鸡养殖户已经发展到20多户,每年人均收入达到5000元。马翠清通过自己的努力,带动了更多的乡亲们共同致富增收,真正起到了龙头户妇女的带头作用。她因此被评为北京市科技致富女状元、昌平区科技致富示范户以及全国青年星火带头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