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伦芬 女,1946年出生,天津人,中共党员,国营第七九八厂车间党支部书记、工程师。1968年从北京无线电工业学校毕业后进入国营北京第三无线电器材厂(后改为国营第七九八厂)工作,历任工人、班长、计算机操作员、组长、车间党支部书记等职。是第五至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多次荣获北京市劳动模范、北京市及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电子工业学大庆标兵等荣誉称号,1978年荣获北京市劳动英雄称号,1995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
陈伦芬自参加工作以来,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把自己的身心无私地奉献给党和人民,她连续多年“两步并作一步走,两年任务一年完成”,被誉为“走在时间前面的人”。1977年以来连续7年被评为厂级先进标兵,曾多次被评为北京市劳动英雄和劳动模范,在“四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1984年年初,陈伦芬被调到厂工会办公室负责职代会工作,她一边工作,一边熟悉情况,经常工作到晚上七八点钟,她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使工会的同志们非常感动,是大家公认的榜样。1985年,她服从组织上的安排,调到厂计算机中心工作,开始了向新技术挑战的征程。为了尽快掌握操作技术,她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刻苦学习英语,学习计算机知识,并苦练操作指法。白天,她上班抓紧时间干满点,下班后挤出时间刻苦学习现代管理知识、计算机语言及编程。由于陈伦芬和大家的努力,计算机中心的同志们干劲很足,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计算机管理销售系统和工资管理功能的研制任务,通过了鉴定,受到了有关专家的一致好评。多年来,陈伦芬坚持干一行,爱一行,干好一行。在工作中永不自满,不断超越自我,勇于进取,不断追求新的更高的起点,主动攻克难关,在平凡的岗位上,奉献着一个共产党员的光和热。陈伦芬是全国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届人大代表,是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在任人大代表期间,她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被群众称为“贴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