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杰 男,1938年出生,山东人,中共党员,北京牡丹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1958年毕业于北京航空工业学校,1958年至1964年在上海航空工业学校任教研室主任,1964年至1965年任北京无线电联合厂技术员,1965年至1972年任无线电三厂生产主任,1972年至1978年任无线电联合厂科长,1979年至1997年历任北京电视机厂(后改为北京牡丹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处长、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1989年、1995年先后2次被评为北京市劳动模范,1993年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995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
陈杰带领全体职工,将公司发展成为名列中国电子工业前十名的大型企业集团。北京电视机厂在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了日本松下的彩电生产技术,也全套引进了松下的质量管理方法。在这一基础上,他结合本厂实际,从抓基础管理入手,一是落实经济责任制,推行工作量、质量、管理三者结合的考核办法,坚持质量的否决权,把质量与职工的经济收入捆在一起;二是实行厂长负责制,改革了企业的决策体系。他还建设了独具特色的牡丹企业文化体系。同时,他还认识到,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因此他们把培养优秀人才放在重要位置,并建设了具有本企业特色的牡丹企业文化体系,换来了丰硕的成果。20世纪90年代初,公司在生产经营中遇到了很大困难,彩电市场竞争激烈,“牡丹”自己负担很重,又同东风电视机厂合并,亏损2亿多元。在这种情况下,他组织员工一起商讨对策,成功克服了困难。1991年,他们生产的37C4型彩电在保加利亚世界博览会上获得金奖。1992年,公司各项经济指标均比上年有所增长,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4.5%,产品销售收入增长20%,利税总额增长20%,实现利润增长34.9%。1993年,公司被评为全国商业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他还特别重视产品的质量,他说:“产品质量对一个企业来说是饭碗、是效益、是形象,但说到底是一个民族自尊的问题,作为一个企业要努力生产高质量的产品,不能让老百姓老说外国的产品好。”对于质量问题,他规定:不合格的产品,不计入产量;质量系数达不到要求,奖金全免。严格的管理增强了职工的质量意识,而高度的质量意识则生产出了高质量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