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风 男,1963年出生,安徽人,中共党员,青海省委党校现代科技教研室副主任。1988年在中国科技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部获得哲学硕士学位,同年进入青海省委党校,从事“自然辩证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历任讲师、副教授、哲学教研室副主任,现代科技教研室副主任、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1997年进入清华大学人文学院科技与社会研究所工作,历任副教授、教授、副所长。1995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当选劳动模范后进京工作。
李正风曾获得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战略研究重要贡献奖等多个奖项,被评为青海省省级优秀专家、青海省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等。他的科研方向是科技发展战略与政策,科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与社会,中国科技政策史,出版了多部译著和教材,学术论文有《实践建构论:对一种科学观的初步探讨》等。他先后主持并参加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政策课题、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20余个重大课题。他说,人们经常谈及的创新,简单地来说就是“创造和发现新东西”,这里使用的实际上是“创新”的日常概念。从这个广义概念上看,人类社会的每一次进步都离不开创新。他认为,科技体制改革是和国家的改革开放政策同时展开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要把培育新的创新主体作为重要任务。培育新的创新主体,绝不仅仅只是用行政或经济的手段调动创新者的积极性,更重要的是塑造创新者从事特定创新活动的主体精神和自觉使命,赋予创新者自主创新的空间和权利,这既涉及利益、权责关系的调整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变革,也涉及要形成与新的创新主体成长相关联的创新文化。唯此,才能够真正形成以人为本的科技体制,以及适应科技活动规律和创新活动特点的科技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