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英 男,1951年出生,湖南人,中共党员,北京矿务局大安山煤矿矿长、工程师。1969年参加工作,1969年至1988年在城子矿工作,历任团委书记、机修厂长;1988年至1990年在北京矿务局液压总厂工作,任副厂长;1990年开始在大安山矿工作,历任副矿长、代理矿长、矿长。1991年至1994年连续4年获得北京矿务局先进生产者称号,1993年荣获北京市爱国立功竞赛标兵称号,1994年被评为全国煤炭工业劳动模范和优秀矿长,1995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
王洪英自1992年担任北京矿务局大安山矿矿长后,大安山矿发生了巨大变化。产量、销量稳定增长,生产后劲不断增强,矿区面貌焕然一新,职工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为此,大安山矿被评为全国煤炭系统文体设施先进单位,矿内食堂、宿舍、浴室、医院和托儿所5方面的工作均达到了北京市生活后勤“五条线”的标准,矿医院被评为北京市一级甲等医院。大安山矿还被评为北京市工业系统1994年度“十佳企业”。王洪英强化管理、促进改革,使企业转亏为盈。在党委的大力支持下,面对改革的形势和大安山矿产量少、效益差、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劳动纪律松散等现状,他实行了一系列的强化管理措施:一是实施“包保合同制”,即全矿从上到下层层包,从下到上层层保。二是建立工作失误追查制度。三是成立考核委员会。四是整顿劳动纪律。五是调整劳动组织架构。通过这些改革制度的实施,使大安山矿终于在1994年,从一个在1991年度亏损2000多万元的企业转亏为盈,实现盈利560多万元。王洪英不仅是生产经营的组织指挥者,而且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好带头人。他抓“严细实”的矿风建设;抓企业精神建设;重视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建设;重视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积极倡导、全力支持花园式矿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