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秀琴 女,1944年出生,河北武清(现天津市武清区)人,中共党员,北京市通县交通局汽车二场氧气供应站站长。1972年参加工作,1972年至1975年在北京市通县三轮车社工作,1975年至1995年任北京市通县交通局汽车二场氧气供应站站长。1989年至1994年曾连续6次荣获北京市通县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989年至1990年先后2次被评为北京市交通系统先进个人,1992年被北京市总工会授予首都劳动奖章,1995年被评为北京市劳动模范,同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
马秀琴常年多病缠身,她的脾脏被切除,但她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职工中树立起共产党员的风范。她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带领全站职工开拓进取,艰苦奋斗,创出了优异的工作成绩。她严格财务管理,各种账目亲自核算,先后查出漏掉的供气款27000元。在供气紧张的时候,她亲自带队深夜去北京氧气厂拉气,并和职工一起装卸气瓶,脏活累活抢着干;在家的时候,如有用户急需用气,不管白天还是夜里,她马上返回站里为用户服务,多年来很少休息。为了拓展业务,她骑自行车走访用户,有时一天行程近50公里;在一些用气大户自建氧气站、业务量减少的情况下,她采取了巩固现有老用户、积极发展新用户、简化手续、增加服务项目等措施,保证经济效益实现逐年增长。1994年氧气供应站创利48万余元,人均创利3万余元,分别比1988年增加34万余元和2万余元,业绩十分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