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冠五 男,1918年出生,山东金乡县人,中共党员,首都钢铁公司党委书记。1936年参加革命工作,历任班长、排长、独立营长、县长、二野七纵队团长、贵溪军分区副参谋长。1950年在石景山钢铁厂任人事室主任、副厂长、厂长,石景山钢铁公司经理。是中共第八、第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是第六、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1988年被国家经委授予全国优秀企业家称号,1989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
周冠五所在的首钢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他成功地领导了首钢改革试点工作。一是率先实行承包制,创造了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承包模式;二是首创了“包、保、核”到人的企业内部分工承包制;三是创造性实行了企业内部管理业务的承包;四是最早实行了工资总额同企业经济效益挂钩浮动的内部工资制;五是最先提出了打破职员与工人界限,进行企业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六是建立了职工当家做主的领导体制,实行全员承包;七是探索出加速老企业现代化改造道路;八是建立了我国工业企业最早的计算机管理网络;九是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方针,发展跨行业、跨地区和跨国经营;十是在改革理论的研究上做出了贡献。10年来,首钢靠承包制实现利润平均每年递增20%,实现利润从1978年的2.99亿元,到1988年的16.14亿元,增长了4.4倍。10年共上缴国家利税70亿元,加上首钢自有资金为国家增加的固定资产共96亿元,等于改革开放开始时的9个首钢。首钢已改造成国际第一流的现代化企业。改革开放10年来,首钢共完成重点技术改造近百项,实现固定资产投资34亿元。改造后,首钢的钢材年产量净增200万吨,而每增加一吨钢材生产能力的投资是1627元,比新建一座同等规模的钢铁厂节约46亿元,等于国家没花一分钱投资,就增加一个大型钢铁联合企业。1988年,用自己创造的集体福利资金新建住宅111.8万平方米,相当于改革前30年建房面积总和的2.3倍。他把培养和开发人才作为企业改革的大事来抓,办起了全日制的首钢大学以及职大、电大、夜大、函大,开办了各种类型的培训班,使职工培训面达85%。全公司职工中,具有中专、中技以上文化程度的人,由改革前的5%上升到44.5%。他建立了考试考核选拔人才的机制,使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走上各级领导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