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孝德 男,1954年出生,贵州人,中共党员,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第三建筑公司第二施工处承包队队长。1970年参加工作,1970年以来任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第三建筑公司青年突击队队长。他3次被评为北京市劳动模范,2次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989年、1995年先后2次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
余孝德曾多次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先后获得荣誉称号总计70多次,走过了33年不平凡的历程,创造了令同行们称奇的业绩。自成立突击队以来,他坚持锐意改革,不断勇于创新进取并取得辉煌的业绩。1983年,他率先实行承包制,代表突击队与工程处签订了承包合同,实行按个人定岗考核兑现的管理办法,当年取得月平均工效300%的佳绩,创造了中建一局同工种的历史最好水平。1984年,建筑业全行业改革伊始,他又率先改革劳动组织和经营方式,打破工种界限和固定班组,成立了一专多能的活动班组;打破了按工种定额奖金分配制,创立了民主评议计分奖励法;他打破自有职工编制,组成自身职工和民工混岗作业同工同酬同待遇的做法;打破班组长由正式职工担任,实行竞争上岗,靠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当班长,民工当班长也可管正式工的做法;积极推行小步流水科学施工法,实现施工生产高效率。由于他采取科学的管理手段、严格的管理办法,促进了职工素质和适应能力的提高,在建筑市场激烈的竞争中保持了旺盛的势头,迎来一项项工程,并回报业主和社会一项项精品。他所施工的首都机场停车楼、甘家口商场获北京市结构长城杯荣誉称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楼获全国建筑业质量奖——鲁班奖。他管理严格,但严中有爱。为了树立企业形象,强化队伍素质建设,他在入场前对职工在安全教育、质量管理、职业道德教育方面都严格培训。他常说:“民工也是人,他们是完成任务的主体,是公司发展的主力,在我们这儿工作就要像亲兄弟一样对待。”他给工人一年发两套服装,铺盖一年一换。他和工人们一起吃大食堂,端午节有粽子,中秋节有月饼,平常顿顿有肉,管足管够。要过年了,他给民工每人500元路费、700元鞭炮钱,并买好车票,包好火车厢。工人说:“余孝德太厚道,不像个老板。”他说:“我是工人出身的劳模,啥时候都不能忘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