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润秋 男,1955年出生,山东招远人,中共党员,北京玻璃模具厂工人。1975年参加工作,在北京市玻璃模具厂当车工。1984年、1988年先后2次被评为北京市劳动模范,1989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
刘润秋常年在生产第一线工作,始终保持着旺盛的革命精神和埋头苦干的实干精神。他认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协助班长抓好班组建设,用实际工作成绩为职工群众做出表率。自1980年以来,他每年都提前6~7个月完成当年的工作量,提前一半时间跨入新的年度。由于提前干完1994年全年的生产任务,他被誉为“走在时间前面的人”。他热爱本职工作,有努力为改革和“四化”事业拼搏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职工作中,他积极肯干、刻苦钻研技术,从不懈怠。多年来,他始终坚持8小时内争分夺秒,达到月月、年年超产玻璃生产用模具,一年干两年活的出色成绩。1987年,他完成了4925个工时。1988年,在全厂提高工效、压缩工时定额的情况下,他又完成5100多个工时的任务。1987年年初,他已干完1990年全年的工时任务。1987年至1988年,他共完成10025个工时,干完4年的任务。他不仅坚持实干和苦干,而且突出一个“钻”字。善于动脑筋、想办法,改进刀具、卡具,通过小改小革提高工作效率。他是中等技术人才毕业生,深感自己知识的不足。于是,他抓紧业余时间的分分秒秒刻苦读书学习,努力提高文化和技术素养,并将所学的知识用于生产实践。多年来,他重视产品的质量。他生产的产品质量合格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他入党后对自己要求更加严格。他认为:一朵鲜花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他决心带动其他同志一道奋进。在党员责任区活动中,他努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配合班组长对职工进行谈心和及时家访工作。1988年,面临本企业合并搬迁、人心涣散的情况,他在班组内做了大量思想工作,稳定了同志们的情绪,使生产照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