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发 男,1955年出生,北京顺义人,中共党员,北京市顺义县供销合作社综合食品厂厂长。1970年参加工作,历任顺义县板桥公社供销社会计,牛栏山公社供销社主管会计、副主任,供销社物价科副科长,综合贸易公司副经理,综合食品厂厂长。1989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
刘永发任顺义县供销合作社综合食品厂厂长时,注意学习,遇事冷静,工作上创新开拓,企业连续2年被评为县社系统、县财贸系统先进单位。他也连续2年被评为县社系统、县财贸系统先进个人和优秀共产党员。北京电视台等媒体先后报道过食品厂的事迹。他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市、县委保持一致,上级召开的有关会议,他积极参加。为统一全厂干部职工思想,提高认识,他组织全体职工召开大会动员,为坚持学习不停产,他分三片进行学习,使全厂职工都能坚持生产,在交通堵塞,市场出现了抢购风,酱油、黄酱市场告急时,他带领全厂干部职工加班加点,每天淋酱油从2万斤增加到6万斤,每天灌瓶从500箱增加到1000箱,往全县各基层出售点送各种食用品,解决运输上的困难,基本上满足了市场需要。他几个月没有回家,白天带班坚持生产,晚上值夜班。部队去北京执行戒严途中受阻、急需食品,他立即组织干部职工装运饼干、面包等食品,亲自带队,昼夜兼程送去。他先后给通县、昌平驻军送各种食品9700多公里,满足了军需物资供应,解决了部队的燃眉之急。为保证夏季食品卫生,他严格要求各岗位人员按卫生要求配方、操作,并教育干部职工不偷工减料,准斤足两,设置了防蝇、防尘设施,对食用者健康负责。在他的正确领导和干部职工的齐心努力下,各项指标与前一年同期对比有较大增长,实现利润7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8.9%,占年度利息计划的100.8%,提前6个月完成了全年任务。上缴国家税金2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5%,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