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吉英 女,1932年出生,内蒙古人,中共党员,北京市宣武区立新副食商店售货员。1958年参加工作,在宣武区立新副食店、储子营副食店做售货员。1978年被评为北京市劳动模范,同年出席了全国财贸“双学”大会;1979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
宋吉英在工作中,二十几年如一日坚持全勤。她家务负担重,1960年,她公公患骨结核卧床不起,三个孩子最小的不满一岁,1964年,她公公病故,爱人去农村搞“四清”,婆婆又瘫痪了,1967年,她母亲又得了精神分裂症,也住在她家。面对这些困难,她能妥善安排好家务,坚持全勤。她有较严重的胃病,时好时犯。她有病不占工作时间看,开了假条也不休息。20多年来,一直保持出满勤干满点,业余时间做贡献。她站柜台从来都是满腔热忱为群众服务,从没跟顾客红过脸,并能急人所急、有求必应。她注意总结柜台的实践经验,根据不同顾客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售货方法,由此在工作中逐步摸索出了一套售货规律。她还和商店其他职工一起经常走出商店,下户访问,坚持送货上门,对片区内的19户军烈属和3户老弱病残更是照顾有加,有时甚至连他们的日常生活都包下来,把党的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储子营一带的居民更是都夸宋吉英是孤寡老人的贴心人,是群众身边的好党员。她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政策,不为自己谋私利。在售后工作中,耐心向顾客宣传党的政策,认真执行商品供应办法,该凭本的凭本,该登证的登证,她对人、对己都是一样的严格。从参加工作以来,她从不在店里抢购一分钱的快货、畅销货,也不为自己私留一两商品。她的这种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深深地教育着店里的职工,大家赞佩她是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