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志 男,1928年出生,河北深县人,中共党员,北京市虎坊桥百货商店党支部书记。1955年参加工作,先后在义聚恒布店、菜市口百货商场、白广路商场、虎坊桥百货商场等单位工作,担任过副主任、主任、副经理、党支部书记等职。曾荣获北京市财贸“双学”先进工作者、北京市劳动模范,1978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
李登志严格要求自己,踏实、勤勤恳恳地工作,不计较个人得失,每年参加集体生产劳动240多天,经常晚上忙到10点。他把每天分为4个单元:上午、下午、晚上、夜里,晚上10点到11点是领导开会,11点以后是自己的学习和工作时间,一年到头很少有休息日,他不怕脏不怕累,受到群众的赞扬。他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虎坊桥商场一度是系统内的“老大难”,人员不多、管理不善,顾客有意见,1962年到1963年连续2年赔钱,还被报纸批评。他想方设法调动职工积极性。他分管棉花被套,几年来棉花一年四季保证供应,晚上宁可少睡觉,也要发动职工一起包棉花来满足群众需要。他外出开会回来,先奔货场,换同志们倒班吃饭。他每月劳动都在20天以上。唐山大地震后的凌晨,他紧急召开支委扩大会,提出要千方百计做好供应工作,满足群众对生活用品的需要。房屋震裂了,店门口最危险,他坚持在那里售货。在他的带动下,商店全体干部职工始终坚持在店门口设摊营业,并出动流动货车,为群众送方便。他在两天时间内到所有职工家里看望,帮助解决困难。地震以来,商场把白天营业改为日夜营业,干部职工在两个月内都坚持24小时营业,每天晚上推车送货到防震棚,为疏散居民送去雨具、电筒、电池、烟、火柴、扇子等物品。看到群众喝开水有困难,他送开水到群众手里。当时经常下雨,塑料伞供应不足,商店进了3900把处理纸雨伞,由于存放时间长粘住了,需要用热水烫开才能使用,他就和同志们一起干到晚上12点以后,夜里2点都有顾客排队来买伞。他的行动鼓舞了职工的干劲,职工们说,“有这样的带头人,困难再大也能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