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艳琴 女,1927年出生于北京,祖籍河北固安,中共党员,河北保定市评剧团主演兼副团长。代表作《白蛇传》获河北省第一届戏曲会演演员一等奖,1963年调北京中国评剧院工作,1960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
新艳琴自幼喜爱看戏,舞台上栩栩如生的表演常常使她流连忘返、如痴如醉。1938年,天津山霞剧社来北京演出,同时招收评剧学员。11岁的新艳琴不顾父母的反对,拜师老艺人魏茂开始学艺。15岁起,她就连续主演了《花为媒》《珍珠衫》《杜十娘》《杨三姐告状》等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新艳琴在“再雯剧社”与小白玉霜合作演出了《农民泪》《三节烈》《打狗劝夫》等戏。后来,新艳琴在河北保定成立了保定市评剧团,她曾主演的剧目主要有:现代戏《白毛女》《王秀鸾》《夫妻识字》《兄妹开荒》《小女婿》;传统戏《白蛇传》《红二师》《情探》《梁山伯与祝英台》《杨八姐游春》《桃花庵》等。新艳琴的演唱高亢、挺拔、激昂,在师从刘(翠霞)派的基础上,又依自身条件,将李(金顺)派优雅、豪爽、抒情的特点融入自己的唱腔中,形成了行腔细腻、含蓄传情、音色甘甜、玲珑婉转的艺术风格,深受观众喜爱。20世纪50年代初,新艳琴在河北省第一届戏曲调演中荣获一等奖。1960年,新艳琴出席了河北省文教系统群英会及全国群英会,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曾在《向阳商店》中扮演刘宝忠之妻,在《千万不要忘记》中扮演姚母,在《四季长青》中扮演长青妻,在《三代人》中扮演李奶奶。她认真教戏,一丝不苟,把她自己的代表作《白蛇传》《杜十娘》《金玉奴》等,无私地传授给了学生们,受到了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