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 男,1917年出生,北京人,中共党员,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副校长。1936年在北京长辛店学习;1937年在汉口江岸机厂工作;1938年在延安中央党校学习,任党总支组织委员、班主任、校务部办公室主任;1946年在晋察冀中央党校任秘书长、工训班主任;1947年在北平进行地下工作,任市政工委委员;1949年在北京市委组织部工厂支部科工作,后在市委干部班任组教科科长、副主任,干部班改市委党校后任副校长等职。1960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
陈伟到市委党校工作后,在市委和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认真执行市委和校党委的决议,积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1956年学校扩建为中级党校,特别是1958年以后,学校的培训工作一直是连续地、大规模地、多班次地举办。陈伟积极参加学校的领导工作,工作积极负责,干劲十足,胜利地完成了教学任务。他正确地贯彻了校党委关于“重点研究和阐明毛泽东思想对马列主义的创造性发展,总结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积极参加学术研究,批评现代修正主义和一切资产阶级思想”的根本方针,在执行中及时进行了思想领导,他在校内外的讲课深受听众的欢迎。政治思想方面,他的党性原则强,尊重市委和校党委的领导,一贯安心工作,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在整风“反右倾”斗争及各项政治运动中立场坚定,表现突出。另外,他的群众观点也强,民主作风好,能够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与干部和公勤人员的关系较为密切,群众威信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