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静平 男,1930年出生,山东蓬莱人,中共党员,北京供电局工程处线路工人。1949年在天津市执顺隆货栈当学徒,后任北京市供电局工程处线路队青年班长。1954年、1955年被评为局劳模、市青年红旗手,1959年被评为北京市劳动模范,同年被评为全国先进生产者。
卢静平1954年担任工程处线路队青年班长,不论是在架设输电、配电线路,还是在安装照明工程中都达到了安全好、质量高、效率快的要求。他在工作中合理组织人力,发挥每个成员的特长,提前做好施工安排和准备工作等环节,圆满完成了各项架线任务。他通过安全检查认识到:发生了人身安全事故,受伤者本人不但不能为国家创造价值,反而给国家增加了不应有的开支,还给受伤者的家庭带来痛苦。因此,他在工作中紧抓了安全措施和安全制度的制定工作,保证了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的班长碰头会制度的落实。他领导的班组从未发生重大人身安全事故。他在工作中认真贯彻三检负责制,还针对不同工作指定专人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这几年没有发生过质量事故。他在工作中认识到:光苦干还不够,还要想办法,以便减轻工人们的笨重体力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1959年年底,他组织全班人员共同研究制成了组装35千伏木横担的工具,不但改善了工人的劳动条件,而且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1959年2月在架设清河到沙河铁厂的线路工程中,有一基跨越电气铁道的双杆高达25米,需要整体组立。工程处也没人立过这么高的杆子。他和全班人员细致研究,确定了“用13公尺的拔杆(立杆工具),立时吊三个点”等工作方法,提前完成了这基双杆的组立任务。在施工中发现拉线底混凝土太沉(一块500公斤),8个人一天才下5块,效率赶不上紧线的速度,既费力又不安全。他利用现场的汽车做了土吊车,第二天,6个人就下了底混凝土24块,提高工作效率5.4倍。1959年,市里要恢复闲置已久的长沟峪煤矿。矿井里水多,用电安装任务相当紧迫。他在施工中,不但解决了流沙坑塌方的困难,还比计划多组立14基电杆,提前两天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