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 鑫 男,1926年出生,北京人,中共党员,北京市蔬菜公司朝阳门菜站业务大组长。1954年任北京市蔬菜公司朝阳门菜站采购员,后任马道口蔬菜冷库党支部书记,1953年被评为北京市东郊区治安模范。1954年、1955年连续2年被评为北京市劳动模范,1956年被评为全国先进生产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崔鑫积极带头并动员其他同业人员参加国营商业活动。他对工作一贯认真负责,并能带动大家挽回国家财产损失。如1955年,公司从天宁菜窖调运到本站受热的白菜97000余斤,价值贬为每斤5厘,但仍然不易出售,两天的时间只售出3000斤。他积极发动全体业务人员,突击加工,结果脏菜变干净了,坏菜变好了,每斤单价为2.5~3分,超过了白菜贬值的价格4~5倍,使得该批白菜很快就销售一空,减少了30%的损失,为国家多卖出1125元。有一个时期公司储存的小白菜、油菜、菠菜积压很多,他就主动联系到小贩30多人,组成了3个小组出去推销,同时组织菜站同志走出去零售,两个月里销出70余万斤。9月,菜站从外地调来了大量的大白菜,而本站只有存储50万斤白菜的库房。他就主动联系闲置的居民房子100余间,储存量由50万斤扩大到300万斤,不但减少了大白菜的冻损,而且为打击商贩的投机活动、稳定物价发挥了作用。为制止商贩的投机活动和维护菜农的正当收益,他主动到农村动员村民把蔬菜卖给国营菜站,并提出了由公司统一收购再由各菜站销售的方法,农民的反映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