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堂 男,1918年出生,山西崞县(现山西省原平县)人,中共党员,北京市木材厂配料车间行政组组长。1945年后分别在大同、洪洞、太原等地当木工,1949年后在北京木材厂(原森华木材厂)任维修工、行政组长。1953年、1954年、1955年、1959年先后4次被评为北京市劳动模范,1956年被评为全国先进生产者。
陈有堂自1949年6月由华北工会介绍来森华木材厂工作以来,负责机器加工段42台木工加工机器的刀具管理工作。他热爱本职工作,与工友们一起主动开展小改、小革活动,共进行革新33项,仅他本人就革新16项,这些革新成果少则提高工效1倍,多则提高工效20倍,极大地促进了企业的技术进步。陈有堂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贯思想进步,工作积极,在劳动技术革新的号召下,苦心钻研技术革新,充分发挥了机械效能和潜力,以机械操作代替工人的手工劳动,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为国家创造了大量财富。仅1953年,他找到的窍门技巧、改进的操作方法、创新的生产工具及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就达40多项,提高了工作效率5~20倍。1954年在技能革新运动中,他和其他同志研究改进了生产工具20多种。比较典型的革新工具和操作方法有:一是利用燕尾机代替手工雕花。过去雕花师傅一天只能制作1块,使用燕尾机后一天能制作8块。在完成新桥饭店的工程中,节省的工时价值204万元(旧币)。二是利用手提圆锯取三合板门窗户口和使用燕尾机雕刻桌椅弯花纹,代替了工人操作,节约工时价值260万元(旧币)。三是先后成功改进了3种刀具,能够提高工作效率5倍。四是研制成功自动磨刀机,减少了磨刀时间和人工劳动时间,保证了产品质量。五是根据磨砂机的构造和吸尘原理,成功制作了吸尘器,能够及时把锯末吹到室外,使车间空气焕然一新,是历年来劳动保护工作上的重大改进,有效地保护了工人的身体健康,极大地鼓舞了同志们的劳动热情,受到了全厂职工的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