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远 男,1916年出生,山东寿光人,中共党员,国家建筑工程部机械施工总局工程师。1942年后在上海、济南、北京等地工作,1949年在北京华北公路总局当职员,1950年在北京机械总队任工程师,1951年在国家建筑工程部任工程师。1951年10月在朝鲜被评为三等模范,1956年被评为全国先进生产者。
李志远工作上一贯积极主动,模范遵守劳动纪律。他勇于克服困难,从不向困难低头。在工作中认真仔细,多年来从未发生过事故。他刻苦钻研,虚心学习,大胆创新。1954年由于土方任务的增加,李志远创造成功了一部“双联运机”,工作效率提高了52%,成本降低26%。在1959年的工作中,他利用业余时间研究制成的“灰线模子”和“抹灰器”,分别提高工作效率1倍多。此外,还和其他同志共同研究制成万能工作台、电动卷扬机、电动垂直超重机等12种新机具,工作效率分别提高了4倍、15倍、30倍,大大地减轻了工人的劳动强度。他在文化学习中非常努力,从来没有迟到和早退,更没有缺课的现象。他以前连写书信都成问题,通过学习不但会写信,而且能写短篇的文章了。后来,他又创造了“刷坡机”,由每个工人每日修整护坡24平方米提高到3800平方米,更重要的是使工作摆脱了体力劳动,使修整护坡的工作实现了机械化。他积极带领职工学习和推广先进经验,与工人密切配合,对提前完成内蒙古线路的路基土方工程起了很大的作用。他虽然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从不骄傲自满,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一切从工作出发。如1959年评定工资时,他主动提出自己的工资评定高了,技术不如别的师傅,要求不提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