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显 男,1933年出生,河北东鹿县人,北京市文化局电影放映队分队长。1947年在北京前外文详文具店当学徒,1952年在北京前门区文化馆文工团工作,1953年在北京文化事业管理处(文化局前身)电影队当队员,1956年在北京市文化局电影队任队长。1956年被评为全国先进生产者。
李文显于1954年开始到京西矿区后山地区工作,任小队长。领导分配任务时,给小队分配了一台已使用两年多的机器,当时他也很担心,怕出事故,信心不足,因而没有主动想办法克服困难,连续不断出故障。这时,上级部门派人下来协助解决了困难,并指出了该小队存在的问题,如同志之间应该互相帮助,互相体贴,应该团结好,同时工作上分工要明确,要合作。后来因其他小队事故较多,李文显又产生了骄傲情绪,导致事故又抬头了。通过这件事情后,他保证今后一定要虚心,杜绝此类事故再发生,从此以后类似的事故再也没有发生。1955年全年放映250场,只发生了5次小的故障。李文显在工作中能够克服困难完成任务,如山区的道路难走,遍地都是大石头,每个放映点的距离相距很远,所以每天都要走30多里山路,甚至也有走50里到60里的时候。为了机器不受损,他还经常亲自抬着一两百斤重的发电机爬山。每天晚上睡前躺在床上,小队的几个人还要谈谈当天的工作,找出缺点和不足,以便及时纠正,因而连续放映了72场没有发生任何事故。李文显工作认真,决不放过任何漏洞,他根据连续放映72场的经验分析,总结出一点:就是做好放映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如仔细检查及清擦放映机的各个部件,督促放映员检查发电机。由于他的细致工作,放映效果很好。平时工作虽然很忙,但李文显能够抓紧时间学习,还制定了小队学习制度,互相监督,根据道路的远近来决定学习时间,坚持每天都能学习一个小时到一个半小时。他还利用放映的时机,积极协助配合地方的中心工作和任务,如配合矿区公安局法制宣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