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瑛 女,1935年出生,北京人,中共党员,北京市长途电话局长途话务员。1950年参加工作,在北京市长途电话局长途台任话务值机员。1955年、1960年2次被评为北京市劳动模范,1956年被评为全国先进生产者。
李瑛在长途电话局任话务员期间,认真钻研业务规律和机关收发话规律,主动配合对方工作,迅速疏通通话。她能够针对本台经转电话的地方、电话相差悬殊的特点,有计划地组织电话安排工作,这样不仅工作不忙不乱,而且能够照顾到全面,提高了电话的使用率,保证了全部电话有次序地迅速接通。1955年前10个月的时间,她超额完成2456次,为国家增加收入103152元。工作中,她学习、总结郭秀云的操作方法和别人的点滴经验,不断提高技术,掌握要领,技术很快达到一级水平。她通过写工作日记的方法,不断检查学习情况,结合本台业务特点和自己技术上存在的问题,把郭秀云说话与监听“交叉法”分为8项,然后逐次进行学习和掌握。平时她还注意观察别人操作上的优缺点,及时吸取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提高自己的技术。她能够认识到严格执行制度和纪律,就是确保国家机密。她在实际工作中,深刻体会到了制度纪律就像是火车的轨道,不能有任何偏差,否则就会给国家造成损失。因此,她在上班时,不管多忙多累也要做到精力集中,注意观察每个细小情况,几次成功地截获错误,防止了失密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