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墨斋 男,1917年出生,河北人,建筑工程部北京工业建筑设计院工程师、组长。1937年在河北唐山交大学习,1944年在天津中国建筑公司任工程师,1945年在天津工务局任工务员,1947年在天津裕国建筑公司任工程师,1950年在煤建公司计划处任科员,1951年在军委工程队任助理工程师,1952年在总建筑处任副工程师,1953年后在设计院任工程师。1956年被评为全国先进生产者。
齐墨斋在工作中一贯积极负责,协助甲方解决设计中资料不全的关键问题,保证设计工作的及时进行。在劳动比武竞赛中,他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利用业余时间制作了11项合理化的表格,这些图表使得复杂的计算工作简单化。在设计工作中,他非常注意节约问题,坚决贯彻苏联专家的建议,为国家节约钢材和资金,仅两个厂的辅助车间就节约了23584元。齐墨斋积极钻研技术,刻苦学习苏联的先进经验,主动翻译资料,供大家设计时作为参考。他还及时将新资料与同志们进行交流,热情帮助同志,积极培养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