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式贞 男,1923年出生,北京人,电力部北京基建局第一工程处主任工程师。1944年在北京阜民建筑公司任技术员,1946年在伪70兵工厂任技术员、工程师,1952年先后在第二机械部546厂任工程师,华北电业土建公司任工程师、科长,1955年在北京基建局第一工程处任主任工程师。1950年被重工业部70兵工厂评为三等模范,1956年被评为全国先进生产者。
王式贞热爱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他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在工作中苦心钻研技术。在包头工程中,混凝土的拌制量很大,需要使用水泥的地方也很多,国家所供给的都是高标号的洋灰,如果将高标号的洋灰应用在低标号的混凝土拌制中,就会给国家造成很大的损失。于是,王式贞就开始着手研究降低洋灰标号的问题。他先是做了混合材料的几种试验,在试验中证明将干土按照25%的比例掺和到高标号的洋灰中,并不影响所拌制混凝土的质量。在试验和分析过程中,王式贞证实了这一措施的合理性,然后就具体应用到包头和呼和浩特的十几个工程中,在拌制混凝土时掺和干土9500立方米,按照每立方米平均降低消耗2.5元计算,为国家节约23750元,后来在整个内蒙古地区进行了全面推广,为国家积累了大量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