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翠英 女,1930年出生,河北房山(现北京市房山区)人,中共党员,河北房山周口村首任党支部书记。1948年任房山县周口村村代表、农会主席和妇联主任,1949年任周口村首任党支部书记。1950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卢翠英敢于自己解放自己,敢于冲破压迫妇女的农村封建残余势力的束缚,用积极参加生产劳动的实际行动去争取男女平等。土地改革以后,她经常参加县、区召开的生产会议,积极发动本村的春耕生产运动,并在群众中大力宣传“劳动光荣”“人民当家做主了,就得发展生产、发家致富”。她还在妇女中宣传“要想求得翻身解放,就得走出家门参加生产,不能再围着锅台转了,不能靠男人吃饭了”。在1949年春季的农业生产中,她第一个走到了之前仅属于男人世界的田间地头,迈出了妇女解放、男女平等的历史性一步。在她的带动下,村里有20多名妇女冲破封建家庭的阻力,走向田间劳动,走上了妇女同男人平等劳动的道路。她还发动本村卢玉琴、李淑琴等5名青年妇女,组成了全县第一个“合心组”(最早的互助组)进行劳动生产,共栽种果树60棵,开垦荒地13亩,挑水点种了13亩花生和500棵瓜秧,腾出了55名男劳力去煤窑打工,挣回了4石多玉米。接着在夏季生产中又发动了263名妇女,自愿组成24个临时互助组,参加了送粪、刨坑、点种等农业劳动。全村共2683亩耕地,大半由妇女耕作,替下男工1500个,共挣回玉米50石,使全村人度过了夏荒。房山县政府把生产红旗插到了周口村,县妇女联合会向全县妇女发出号召:“学习卢翠英,向卢翠英看齐。”1950年9月,卢翠英代表当时河北省通县专区所辖的13个县参加了全国第一届劳模代表大会,受到了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政务院总理周恩来亲自为她佩戴了“全国战斗英雄与工农兵劳动模范”的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