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总、市总防控工作要求和区委疫情防控工作整体安排,结合一线防控任务的实际情况,经石景山区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再次追加石景山区总工会“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并明确“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只能用于一线防控工作和一线防控工作人员身上。其中下拨“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到各街道总工会用于防疫防控慰问工作。要求各街道总工会向街工委汇报,由街工委统筹,街道总工会按照街道工委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工作需要以及一线防控工作人员的具体需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只能用于社区防控一线岗位所需物资、设备的采购和一线防控人员的慰问。
截至目前,区总工会共拨付两批“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分别给区卫健委工会、石景山医院工会和各街道总工会。并向各街道总工会发出《关于街道总工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说明》,要求各街道总工会使用本级“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和区总工会下拨的“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时,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中的各项要求支出和使用。并要求全区工会专职工作者参加所在街道统筹的防控工作,统一听从街道指挥,服从派遣,完成街道交办的防控任务,并要求基层工会服务站和职工之家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采取电话预约方式为职工提供服务,尽量降低人员接触的机会。
来源:石景山区总工会 发送日期: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