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委宣传部,各区县文明办,市委各工委、工青妇宣传部(处),市国资委宣传处,市属各新闻单位,各有关单位:
“2014北京榜样”大型主题活动,作为首都地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通过层层举荐、周周上榜、月月公益、全媒传播,宣传树立了一批“崇德向善,奋发向上”的榜样人物,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2015年,北京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主办,北京广播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承办,将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2015北京榜样”大型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通过开展“北京榜样”大型主题活动,在基层广泛设置“北京榜样”举荐榜,在市属媒体定期推出“北京榜样”人物,在全市深入开展“学榜样我行动”活动,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作用和品牌效应,营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社会氛围,汇聚实现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常态化与阶段性相结合。“北京榜样”大型主题活动作为首都地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品牌活动,将持续不断开展,按年度组织推进。同时根据主题活动规律,将每个工作年度划分为推荐上榜、宣传推广等不同阶段,做到推荐上榜阶段同步开展宣传,宣传推广阶段榜样推荐不间断。
2.坚持选树好人和宣传好事相结合。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既要注重挖掘选树经常做好事,一贯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的身边好人,也要注意发现和宣传百姓生活中涌现的单件好事,做到宣传好人与宣传好事并举,推动“北京榜样”大型主题活动广泛而持续开展。
3.坚持选树榜样与推荐典型相结合。要以“北京榜样”为平台,建设首都地区各类典型人物的资源库,逐步形成各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时代楷模等统一从“北京榜样”人物中产生的工作模式。
4.坚持榜上选树与榜下活动相结合。在做好“北京榜样”举荐上榜、推荐宣传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开展“学榜样我行动”活动,带动更多的人学习榜样事迹,践行榜样精神;通过开展“为榜样圆梦”公益行动,关心礼遇榜样,形成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三、活动内容
“2015北京榜样”大型主题活动分为三个阶段,1月至4月为宣传推广阶段,重点对“2014北京榜样”进行学习宣传;5月至10月为推荐上榜阶段,重点开展“2015北京榜样”选树张榜;11月至12月为点赞表彰阶段,重点开展礼赞榜样、表彰榜样活动。
1.完善规范“北京榜样”举荐榜设置张榜
各区县、各系统要对基层身边榜样选树活动进行指导,其中社区(村)等基层单位应将选树“好人”与宣传“好事”并举,既宣传身边好人,也宣传身边好事。选树的身边好人要具有“崇德向善,奋发向上”精神,体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勤劳节俭、热心公益、自强不息等方面的道德品质。宣传的身边好事要体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良好社会风尚。
各区县、各系统要重点组织社区(村)、基层单位,在宣传栏、宣传墙等明显位置,开展“北京榜样”举荐榜设置张榜工作,大力宣传基层的好人好事。区县系统、街道乡镇可利用宣传栏、宣传墙、电子屏等现有宣传设施,和报纸、电视、电子屏、网络、工作简报等宣传载体,张榜宣传本层级的榜样人物。举荐榜要做到统一模板,有人物、有照片、有事迹、有张榜单位、有张榜时间。各层级举荐榜要注重实效,每月至少更新一次。“北京榜样”举荐榜统一模版,请登录“北京榜样”主题活动官方网站http://bjby.bjwmb.gov.cn下载。
2.择优推荐“北京榜样”候选人
各区县、各系统、市属各新闻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可按照已有推荐标准和程序,每月向全市活动组委会推荐“北京榜样”候选人。各区县每月推荐候选人不少于5人,各系统每月推荐候选人不少于3人。对于基层涌现出的在“四德”方面具有典型意义的好事也可推荐上报。各区县、各系统要对所推荐候选人的事迹真实性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市属新闻单位和社会各界及市民群众推荐的候选人,全市活动组委会将按照候选人归属,请所在区县或系统对候选人的事迹真实性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往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首都道德模范、“北京榜样”,不参加“北京榜样”候选人推荐活动。“2014北京榜样”提名奖及周榜人物不再参加“2015北京榜样”周榜、月榜推荐,各区县、各系统可按全市活动组委会统一要求,补充完善相关材料,推荐参加“2015北京榜样”年度人物评选。2014年10月份之前推荐的未上榜的候选人,如有新的突出事迹,可参加“2015北京榜样”推荐上榜活动。
3.定期推出“北京榜样”周榜、月榜人物
全市活动组委会下设评委会,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定期组织主承办单位相关领导、新闻媒体代表、专家学者等,对“北京榜样”官方推荐平台的候选人进行评审。5月至10月,通过市属新闻媒体和北京地区网络媒体向社会每周推出“北京榜样”周榜人物5名,每月推出“北京榜样”月榜人物10名。
4.组织“为榜样点赞”和年度评选表彰活动
组织“为榜样点赞”网络互动活动,对“2015北京榜样”年度候选人点赞留言,动员广大市民群众礼赞榜样、学习榜样。评选产生“2015北京榜样”,并举办颁奖典礼进行隆重表彰。
5.开展“学榜样我行动”活动
各区县、各系统、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市民群众与“北京榜样”开展互动交流。要以“北京榜样”为旗帜,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帮助打造一批“北京榜样”工作团队、志愿团队,一方面发挥榜样人物在工作岗位上的示范带动作用,倡导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另一方面策划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干部职工、市民群众学习榜样事迹,参与公益活动,通过实际行动传递榜样力量。
6.关心礼遇榜样,为北京榜样圆梦送祝福
在春节、国庆等重要节点,各区县、各单位要对“北京榜样”进行走访慰问,开展“善满京城送吉祥”活动,深入榜样人物家庭,了解榜样人物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同时根据榜样人物的理想愿望、事迹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为榜样圆梦”公益行动。各区县、各单位要研究制定关爱榜样、礼遇榜样、激励榜样的措施,体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榜样人物的关心关爱,弘扬社会正气,在全社会树立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四、工作要求
1.进一步加强对“北京榜样”主题活动的组织领导
“北京榜样”主题活动,是首都地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和品牌活动。全市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组织架构不变,负责全年活动的统筹指导、组织协调、检查落实。各区县、各系统、市属各新闻单位要将“北京榜样”主题活动纳入本单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的总体部署,作为改进创新典型宣传工作的突破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高效落实,要明确主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各区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各系统宣传部(处)要做好相应组织、协调、落实工作。
2.进一步做好基层的宣传发动
“北京榜样”主题活动要热在基层。各区县、各系统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社区(村)、基层单位,按照好人好事并举的要求,抓好“北京榜样”举荐榜的设置张榜,广泛发动,层层举荐,层层张榜。各区县、各系统要用好榜样资源,充分发挥北京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利用重要契机,结合实际,设计“学榜样我行动”活动,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志愿服务活动,有侧重、有步骤、有节奏的掀起一个又一个活动高潮。
3.进一步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市属新闻媒体要继续有栏目、有标识,做好“2015北京榜样”活动宣传报道工作。要及时报道“北京榜样”活动消息;继续做好“北京榜样”周榜、月榜人物的发布工作,周榜发布要做到有人物、有照片、有事迹、有重点报道,月榜发布统一刊登名单;及时报道“学榜样我行动”活动,刊播“北京榜样”活动公益广告;要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形成宣传报道亮点;要继续组织记者深入基层,发掘报道群众身边的好人好事,积极向“北京榜样”主题活动组委会推荐好人好事。北京地区网络媒体要加强网络宣传活动的策划,加大力度,使“北京榜样”活动在网上形成强大的正能量。各区县、各系统要利用自有媒体,继续做好“北京榜样”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
4.进一步完善组织考评机制
完善通报机制,全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各单位“北京榜样”推荐上榜情况,交流各单位的经验做法。完善激励机制,对在组织发动、“北京榜样”举荐榜设置张榜、推荐上榜工作中,以及“学榜样我行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表扬。完善考评机制,将各区县、各单位组织开展“北京榜样”活动情况,纳入全市文明区县、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各类精神文明创建综合考评。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