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法官,她很喜欢太阳花,她说太阳花代表坚强、阳光和积极向上。花如其人,我们的这位法官正是一个特别阳光、温暖和充满正能量的人。工作16年来,她毅然行走在天平之下、法台之上,用知识传播着正能量,用行动书写着传奇,用炙热的青春演绎着“予人玫瑰,手留余香”。
张秋艳系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民四庭的法官,2001年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从未离开审判一线,先后多次荣获院级先进个人等荣誉。她用一流的审判业绩展示了当代女性法官的职业风采。她用十几年如一日的坚守演绎着自己“不奇而为之奇”的人生。
一、她肩膀瘦弱,却支撑起了过硬的案件质量
张秋艳法官接手的民事纠纷中,双方矛盾突出,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审判结果非常容易引起当事人不满、不服情绪,很容易造成信访、闹访情况。
她参与审理的一千余件案件,不仅结案高效,更能让每起案件的当事人胜败皆服,从未因案件问题导致的当事人信访。她在审判实践中刻苦钻研业务,追求把每一起案件处理得妥善和严谨,也总结出了一套高效的审判方法。
她曾审理过一起供暖公司起诉十余个商户的先予执行案件,供暖公司在供暖季到来之前为保证全区供暖改造供暖热力管道,遭到管道道路旁十余个商户的轮流日夜阻挠,多次发生暴力事件。时间紧迫,张秋艳详细了解案情后,于收案当天便进行现场送达。送达现场,双方对峙紧张,更有做过心脏搭桥手术的商户家属,赤裸上身躺在施工现场。面对这种情况,张秋艳法官首先安抚商户家属的激动情绪,随后逐一走进每家商铺了解情况、答疑解惑、指导商户正当维权。终于,张秋艳法官顺利从最后一个商铺走出来,当时已晚上22:00,她疲惫的脸上却掩不住笑容。第二天,十几个商铺无不主动配合供暖改造。
二、她不是天才,却练就出了高“审判商”
她常说,当事人需要的不仅是一份公正严肃的裁判文书,更需要一份带有尊重的倾听、附带耐心的解释,这就要求法官具有高“审判商”。
多年来,张秋艳秉承这种理念,把群众当亲人,把当事人当普法对象,高质效化解矛盾的同时,练就了高“审判商”。
在审理一起所有权纠纷案件时,案件的原被告在一次司法拍卖中,私下达成协议:由原告借用被告的竞拍资格。最终成功竞拍到涉案商业房屋两层,但只能过户登记到被告名下,双方互不信任。于是原告便诉至法院。在对整个法律关系进行梳理之后,张秋艳法官认为该案不是简单的确认所有权,涉及很多问题。面对水火不容的原被告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张秋艳选择从调解入手。可双方当事人见面就吵,互不相让,调解陷入僵局。张秋艳法官充分运用自己的高“审判商”,先后进行了面对面调解、背对背调解、庭上调解、庭下调解等二十余次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
三、她身患恶疾,却是不忘初心的“抗癌战士”
张秋艳是顺义人,面对当时院长对于人才流失的担忧,她郑重地对院长说:“我不是怀柔人,但是选择了这里,就会永远坚守这片土地。”没错,她做到了。十六年来,每日奔波在怀柔与顺义之间,她从未抱怨。近百公里的路程,连接的是她对人民的承诺;来来往往的路上,刻下了她的无畏和奉献。
张秋艳法官还是一位孝顺的女儿。其父亲患病十余年,长期卧床不起,她便白天上班审案,下班陪床护理,十余年来风雨无阻。一次父亲病危,医院中午通知家属务必赶到医院,做好最坏的打算。但因当天下午要对一起重大案件进行宣判,她含泪等宣判结束之后才去了医院,在心里对父亲说了无数遍的抱歉。
2012年11月,这个如钢铁般坚毅的“法场女战士”,不堪十个月严重失眠,住进了医院,并被确诊为甲状腺癌。这一年,她34岁,正值年富力强的事业上升期,正值上有老下有小的人生新征程。就在很多人认为我们的“法场女战士”就此倒下的时候,她再次面带笑容回到人们的视野,手握法槌,奋战“法场”。唯一不同的是,这一次她的目光更加坚毅、心态更加坦然。
张秋艳有着自己的人生信条,对待自我,她标准严格;对待工作,她刚正不阿;对待同事,她热情真诚。她是忠诚为民的当代女法官,是同事们心中的坚毅“抗癌战士”,是法治中国进程中永远盛开的“太阳花”,时刻散发着公正无私、积极向上、乐观坚强的无尽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