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高等院校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保障女职工健康权益,提升女职工健康水平,推动扩大宫颈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筛查受益人群和覆盖范围,实现女职工“两癌”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现就进一步加强女职工“两癌”筛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女职工“两癌”筛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两癌”是严重威胁妇女健康的恶性肿瘤。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健康,将“两癌”防治工作作为保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重要工作。《“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继续做好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推广重点癌症筛查与早诊早治指南”。《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明确提出用人单位应对女职工定期进行妇科疾病及乳腺疾病的查治。《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明确要求将妇科和乳腺检查项目纳入女职工健康检查。加强女职工“两癌”筛查工作,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健康权益,是关系家庭幸福、促进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工作,是健康中国及健康北京行动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女职工健康、提高患病女职工生存率及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级工会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女职工“两癌”筛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两癌”筛查覆盖面,使广大女职工得实惠、普受惠,不断提高女职工健康水平。
二、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女职工“两癌”筛查工作
各级工会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广泛开展“两癌”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依法推动用人单位为女职工定期进行“两癌”筛查,推动开展重点面向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等群体的公益性“两癌”筛查服务,积极开展关爱帮扶工作,共同推进女职工“两癌”筛查工作。
(一)广泛开展“两癌”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各级工会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两癌”防治知识纳入公共卫生宣传和职工教育培训内容,利用每年“三八”妇女节、4月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母亲节和“10.18世界乳腺癌宣传日”等宣传节点,面向社会、面向用人单位和职工广泛开展“两癌”筛查宣传和防治知识普及活动。各级工会要帮助用人单位了解自身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依法定期开展“两癌”筛查。不断提高女职工“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使她们充分认识到“两癌”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对自身健康的重要意义,从“要我查”变成“我要查”,积极参与“两癌”筛查。
(二)依法推动用人单位对女职工定期进行“两癌”筛查。各级工会要大力推动用人单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级工会要积极推动将“两癌”筛查纳入集体合同及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条款,紧密依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制度,通过提示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等,监督用人单位定期组织女职工进行“两癌”筛查。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专业机构积极为用人单位开展女职工“两癌”筛查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确保女职工“两癌”筛查工作的规范性。健康体检机构(已在“北京市两癌筛查机构”名单内的除外)拟为女职工在提供妇科和乳腺检查项目检查基础上开展“两癌”筛查工作的,于11月15日前向所在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11月中旬参加市级培训,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专业机构组织的“两癌”筛查质量控制。12月1日前,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通过质量控制的体检机构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委。12月31日前,市总工会、市卫生健康委将公示机构名单,供用人单位参考选择。开展“两癌”筛查的健康体检机构要参照《北京市户籍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工作管理手册》《北京市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技术手册》要求为受检者提供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按要求将筛查个案信息录入或上传至北京妇幼健康信息系统。自2022年健康体检机构拟开展用人单位“两癌”筛查工作的,应及时向所在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参加市级培训、接受质量控制,经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市卫生健康委后,由市总工会、市卫生健康委进行公示。北京市将积极开发互联网+等服务,为参检妇女推送宣教信息及个性化防治指导。
(三)积极开展公益性“两癌”筛查服务。各级工会要积极推动将女职工“两癌”筛查纳入地方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纳入工会实事项目。有条件的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要积极争取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整合社会资源等方式,重点面向女性网约车司机、女性快递员、女性外卖送餐员、女性护工护理员、女性家政服务员及女性环卫工人等群体,通过购买服务等途径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公益性“两癌”筛查服务,筛查机构从“北京市两癌筛查机构”名单内选取。
2021年全国总工会“关爱女职工专项基金”将根据基金运作和各地工作开展情况,为地方和基层工会开展公益性“两癌”筛查工作提供支持。北京市总工会将为万名新就业形态及“八大群体”女性工会会员,赠送《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一份;由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妇幼保健院及北京康复医院依据《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关于优化整合北京市两癌筛查和长效体检工作的通知》(京卫老年妇幼〔2018〕23号)提供“两癌”筛查服务,相应费用由专项基金按上述文件标准支付。
(四)开展关爱帮扶工作。各级工会要积极关心关爱罹患“两癌”女职工,进一步加大帮扶服务力度,帮助她们解决生活困难。充分发挥工会职工互助保障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及帮扶救助工作。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部门协作,积极整合资源,根据本地实际共同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工作举措,形成工作合力,扩大工作覆盖,推动女职工“两癌”筛查应查尽查。
(二)确保规范运作。各级工会要加强对公益性“两癌”筛查专项资金管理,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规范运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强化质量控制,确保筛查质量。
(三)注重总结经验。各级工会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总结推进“两癌”筛查工作的典型经验、有效做法和工作成效,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交流和推广工作。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区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高等院校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要加强工作谋划和调查研究,对本系统女职工“两癌”筛查工作情况做到底数清、问题明,及时发现并报送女职工“两癌”筛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有益经验,于每年年初、年底分别向市总工会女职工部报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级工会将“两癌”筛查相关数据及时分享给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北京市总工会女职工部联系人:邢祎、孔蕴珈
联系电话:55564753、55564751
电子邮箱:sdnzg@bjzgh.org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联系人:张杨
联系电话:55532598
附件:京工发〔2021〕21号 北京市总工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女职工“两癌”筛查工作的通知.pdf
北京市总工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