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总工会信息中心北京市总工会信息化(“智慧工会”)顶层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4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将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评分标准中第四条评标标准和方法中
“评分因素所占分值:
(1)价格部分(10分)
(2)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格最低的评标价格
(3)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投标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10
(4)商务部分(25分)
(5)技术服务部分(65分)”
修改为
“评分因素所占分值:
(1)价格部分(10分)
(2)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格最低的评标价格
(3)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投标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10
(4)商务部分(21分)
(5)技术服务部分(69分)”
2.删除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评分标准中表三评分表中“企业综合实力(4分)评分标准: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2.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资质;每具备1项壹级资质得2分,贰级资质得1分,叁级及以下不得分。”。
3.将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评分标准中表三评分表中“投标人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的评价(16分)评分标准:1、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国家或省部级信息化和大数据领域顶层设计项目的:每个2分,最高12分。2、2015年1月1日至今参与国家或省部级信息化和大数据等领域相关标准及规范编制工作:每个1分,最高4分。”
修改为
“投标人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的评价(16分)评分标准:1、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与本项目类似的信息化或大数据领域的顶层设计项目:每个2分,最高12分。2、2015年1月1日至今参与信息化或大数据领域相关标准及规范编制工作:每个1分,最高4分。”。
4.将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评分标准中表三评分表中“信息化发展规划(10分)评分标准:1、对智慧工会的内涵理解清晰合理得5分;比较合理得2分;不合理的不得分。2、阐述发展规划的思路清晰完整、有针对性得5分;思路比较完整,针对性较强得2分;思路不清晰,不完整的不得分。”
修改为
“信息化发展规划(14分)评分标准:1、对智慧工会的内涵理解清晰合理得7分;比较合理得3分;不合理的不得分; 2、阐述发展规划的思路清晰完整、有针对性得7分;思路比较完整,针对性较强得3分;思路不清晰,不完整的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0年4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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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总工会信息中心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7号楼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厂洼街3号丹龙大厦C2018
联系方式:010-88411810-8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虎
电 话: 010-88411810-8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