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现有工伤参保单位3521个,参保总数11.2万人。今年1-6月接待用人单位、受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等前来咨询政策法规共1353人次,提出工伤申请921件,经多方调查核实证据,
认定工伤494件。
为改变建筑业农民工工伤险参保不足的状况,今年以来,通州区采取在工伤参保上实施“特定政策”、在工伤认定上坚持“五个结合”、在实际操作上建立个人申报工伤双重登记制度等措施,努力扩大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的覆盖面,预计今年全年建筑企业农民工参保人数将突破10万人。
一、工伤参保实施特定政策。今年以来,通州区把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列入管理的重要内容。同时,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流动性大、用工不规范、工资收入不稳定等特殊情况,实施特定的具体参保政策,建设施工企业按建设项目参保,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工伤保险费用列支、工伤认定和待遇落实等都按照特定的参保政策执行。
二、工伤认定坚持“五个结合”。在工伤认定方法上,坚持工伤认定与法院沟通咨询相结合。将不配套的工伤保险政策、疑难案件等,提前与法院沟通,尽量减少诉讼;与镇政府协调支持相结合。遇有未参统或不配合调查取证的企业,获得乡镇、村委会协助与配合,促使企业尽快解决处理工伤问题,把矛盾和问题消灭在基层;与行业管理相结合。根据不同的行业单位及不同的伤害经过,要求发包方做双方的工作,并负责相关费用,监督承包方及时认定处理职工工伤问题;与仲裁调解相结合。伤势较轻且双方同意调解,建议双方先认定工伤,然后就补偿问题达成协议,通过仲裁调解形成法律文书;与个人、企业申报相结合;对于个人申报工伤认定易引起复议和诉讼的现状,先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政府部门沟通,再做企业的工作,最终变个人申报工伤为企业申报,尽量避免复议和诉讼。
三、建立双重登记制度。具体工作中建立个人申报工伤双重登记制度,即在来访登记的前提下,若申请工伤认定,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同时必须填写登记表,详细记录发伤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伤害程度等,并注明领取申请表的时间、数量等,本人签字后,作为基础存档依据,避免行政不作为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