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将建立工会设为注册企业的必要条件,使企业工会组织尽快健全,便于切实维权
午报讯 近日,针对《劳动合同法》实施两个多月以来的情况,石景山区总工会组织专题调研座谈会。18名区政协委员和来自全区街道社区、商业服务系统、国企及沃尔玛山姆会员店、京汉集团等外企、民营企业在内的基层工会干部和一线职工参加了座谈。
与会各方认为,《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该法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较大规模的民营和外资企业得到了顺利实施,但在部分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中实施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企业主和职工对该法缺乏认识,对部分条款存在误解;二是部分中小型非公企业存在规避法律行为;三是用人单位反映该法对劳动者随意“跳槽”的行为缺乏约束;四是部分企业聘用退休职工,以避免缴纳保险金等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社会就业压力;五是部分条款过于宽泛,亟待细化。此外,与会人员对工会独立性、建会难、工会缺乏执法权限、建会后的后续工作难度大等深层次问题进行讨论。
大家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紧调研工作,尽快出台细则,使法律法规更有操作性;二是加强宣传,对有争议、异议的条款重点解读,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现身说法,加强宣传效果;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恶意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四是改进企业准入机制,将建立工会设为注册企业的必要条件,使企业工会组织尽快健全,便于切实维权;五是加强劳资矛盾排查调处,将工作做实做细,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