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怀柔区怀柔镇总工会传来消息,今年内该镇参与工资协商的34家企业最低工资从1560元增长到1980 元,受益职工达到1399名。
非公有制企业是怀柔镇经济构成的主体。为了推进工资协商工作,怀柔镇畅通了“基层工会合理要约、企业行政积极应约、上级工会指导整改、劳动部门监督检查”的企业工资协商工作渠道。坚持签约规范化,合同内容法制化,履约工作制度化,监督检查经常化。同时规定职工方代表须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企业方和职工方代表均可提出协商要求。要求“工资协议草案”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七个工作日内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查登记,报区总工会备案,并采取有效途径向全体职工公开,让企业职工共同监督执行。
怀柔镇工会负责人介绍说:“目前怀柔镇已有34家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全程参与协商谈判,保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全面顺利推进,为全镇的经济发展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