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怀柔区进一步规范了工资集体协商指引标准,并明确提出,到今年年底,该区百人以上企业协商典型示范企业名录将扩大至60%。
2014年,怀柔区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化为工作重点,细化制定了《怀柔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化建设指引标准》。标准明确规范了协商准备、程序、效果及合同履行、满意度测评等方面内容,要求指导企业对照参考、自我改进,做到职工协商代表民主选举产生、书面要约应约、协商会议正式协商、职代会审议通过、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协议备案公示“六个程序”务必规范;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工资支付保障“三项内容”务必协商;代表产生过程及构成、协商初始标的及协商结果、职代会讨论决定过程及决议等“五项工作”必须记录在案,确保协商过程体现民主、协商结果体现公平。
此外,在重点抓好百人企业协商规范化的同时,区总工会还进一步拓展工作面,将百人以下企业也纳入工作范围,不断实现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化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