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给员工开多少工资? 昨天《海淀区民营医疗机构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出炉,谈判双方在合同上郑重签字。这是一场艰难而和谐的谈判,谈判一方是海淀区民营医疗机构代表,另一方是海淀区民营医疗机构工会联合会及民营医疗机构职工代表。
从3月起筹备,到昨天召开行业职工代表大会,经过三次全体协商和数次小沟通,协议内容终于确定,这标志着民营医疗机构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在北京正式“破冰试水”。
“单位现在很困难,不裁人、不减薪就不错了,拿什么涨工资?”医院管理者一看工会主席递上来的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啪”的一声把要约书拍在桌子上……
这是今年初发生在海淀某民营医疗机构的一件尴尬事。事过半年,经历一番曲折,企业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约定“有针对性地对医生护士、后勤等7个岗位制定岗位最低工资标准”;又过了几个月,当时一说涨薪就“翻脸”的那位医院管理者,亲眼见证了工资协商激发的“良性转变”,转而成为工资协商的合作者、支持者。
从排斥到支持,从早先的不愿谈、不敢谈、不会谈,到现在谈得通、谈得实、谈得互利双赢,发生在海淀民营医疗机构的故事,是海淀全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缩影。今后,该区188家民营医疗机构的3200余名工会会员将成为工资集体协商的直接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