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4日海淀区总工会召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学习研讨会,市总工会法律部部长王天柱、区总工会副主席董国梅、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区总工会有关同志及工会方兼职劳动仲裁员参加了会议。与会者逐条学习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并就重点法条进行了讨论。在总结前一段时间学习《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的基础上,与会者就《劳动合同法》新增重点内容及产生的影响、可能集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用人单位如何加强规范管理和工会应做好的工作进行了研讨。王天柱部长就《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出台背景和重要条款、《劳动合同法》的重大意义及2008年将面临的新问题进行了讲评、分析。王部长强调指出,工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职工正确理解法律、运用法律;工会要关注职工需求,利用法律武器维护好职工的权益。董国梅副主席认为此次学习研讨会是2008年学习宣传贯彻劳动法律法规的重要开头,在培训、交流、学习、总结的基础上,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发挥好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