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朝阳区医疗卫生工会召开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并圆满完成新一年度行业工资专项合同的续签工作,共覆盖全区非公医疗机构210余家。
协商工作严格按照《北京市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要点》,做到了程序规范,即协商代表、书面要约、正式协商、草案提交、首席签字、备案公示环节规范;做到了协商到位,即对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幅度,工资支付保障均进行了协商,实现朝阳区非公医疗机构各岗位最低工资均高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6%,同时护士岗位和医师岗位工资平均上调幅度为5%,即护士岗位最低行业工资标准从1900元/月上调2000元/月,医师岗位最低行业工资标准从2400元/月上调2520元/月,新增管理岗位行业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