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朝阳区医疗卫生工会完成行业工资专项合同的续签工作。
此次签订的合同在去年协商护士岗位基本工资的基础上,根据非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新增了医师岗位。护士岗位月基本工资由1600元提升至1900元,医师岗位月基本工资定在2400元标准,并确定年工资增长幅度为4%。
签订仪式结束后,朝阳区医疗卫生工会将组织辖区非公医疗机构集中一周时间开展续签工作,预计涵盖非公医疗机构16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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