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劳模志愿服务活动,日前朝阳区总工会出台三项具体措施确保这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一是区总工会健全管理办法、建立激励机制。区总工会加大劳模志愿服务队的组建及组织协调工作,确定劳模志愿服务队队员条件,确定劳模志愿服务队贯名人以及队员人选等工作。协助各劳模志愿服务队确定服务对象和项目,明确岗位职责,协调安排服务活动。制定劳模志愿服务队实施方案和劳模志愿服务队管理办法,建立劳模志愿服务队考核、激励机制。
二是加大劳模志愿服务队的宣传力度。区总工会将与区文明办、朝阳报、朝阳有线电视台等联手宣传、报道劳模志愿服务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发挥劳模在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建设中的引领和带头作用。大力宣传在劳模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扩大劳模志愿者在社会活动中的影响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基层工会管理工作。要求各基层工会做好劳模志愿服务队队员的招募和服务需求信息的征集工作。各基层工会搞好服务需求调查摸底,征集服务对象需求信息,并登记台帐。征求对建立劳模志愿服务队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负责劳模志愿服务队员的招募登记工作。有劳模志愿服务队队员的单位要为其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支持。